在佔旺案中因為藐視法庭而被判監的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,在荔枝角收押所刑滿出獄,獲多名眾志成員迎接。黃之鋒表示,感謝大批市民過去兩星期上街反對修訂逃犯條例,對自己因為服刑而未能參與感到可惜,會盡快加入相關抗爭行動,重申不接受政府只是暫緩修例,他要求政府撤回修例及暴動的定性,釋放被捕示威者,以及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下台。
黃之鋒於2014年佔領行動期間,在旺角違反禁制令,去年被裁定藐視法庭罪名成立,判監3個月,黃之鋒就刑期上訴,獲高等法院上訴庭在上月減刑至2個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