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發表年度報告,去年全年共接獲11宗有關廉署或署方人員的投訴,涉及的23項指控,有五成七涉及疏忽職守,三成涉及廉署人員行為不當,其餘的包括濫用權力或署方工作程序有不足之處。廉署會在對投訴個案進行全面調查後,向委員會提交調查報告,如果認為投訴毋須展開全面調查,廉署就會向委員會提交評估報告。

報告指,委員會去年舉行三次會議,審議了17宗於2017年或2018年接獲的投訴個案的調查報告,共88項指控當中,有4宗投訴內的5項指控查明屬實或部分屬實,共涉及5名廉署人員,已分別被口頭警告或作出訓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