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改革委員會建議訂立「沒有保護罪」,訂明照顧者不舉報虐兒個案需負法律責任。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黃翠玲在本台節目指,歡迎有關建議,認為及早舉報和介入,能夠避免悲劇發生。她又建議政府就5歲女童遭虐待致死案,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,檢討各層政策並改善漏洞,為兒童提供有效保護網。

黃翠玲指,明白教師和社工對一旦立法,日後如何執行工作有疑慮,因此針對教師等的培訓十分重要,包括提升他們的辨識能力,有系統地評估兒童的傷痕和行爲情緒變化,若政府牽頭在學校等團體設守護兒童政策,亦可就對待兒童行爲設立清晰界限,為通報制定標準。

黃翠玲又指,本港2018年和2019年分別有約1000宗虐兒個案,去年則有940宗,按年下降6.6%,她相信數字下跌是因爲兒童在疫情下較多留在家,令虐兒案更難識別,有關案件隱藏在社區中,或未能及早發現,情況令人擔心。防止虐待兒童會設有熱線讓家庭求助或舉報,黃翠玲指,疫情下多了家長致電熱線表達管教子女有困難,她鼓勵家長有問題可以主動聯絡外界,以尋求協助。

她認為,除了立法强制舉報虐兒情況,亦要有系統防止虐兒事件發生,包括為家長提供正面管教課程,提升他們管理自己和子女情緒的能力,又建議各區設家庭探訪計劃,由社工定期探訪單親和低收入家庭,跟進有需要家庭的情況。

梁美芬:應培訓兒童心理治療專家跟進受虐兒童

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主席梁美芬指,不少國家都設「沒有保護罪」,不舉報虐兒須負刑責,認爲本港亦有必要立法。而跟進個案時,由於駐校社工工作範圍廣泛,政府應培訓更多兒童心理學和心理治療的專家,專門跟進受虐兒童的情況。

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主席蔣麗芸指,5歲女童遭虐待致死案事件可能只是冰山一角,政府應從政策入手,防止同類事件發生,例如參考中小學,在幼稚園設駐校社工,以留意兒童情況。她表示,法改會成員下月會到立法會,將會討論具體立法建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