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名分別17及24歲男子,去年5月在旺角被警方票控違反禁聚令,他們否認控罪,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獲裁定罪名不成立。
案情指當日有約50人在山東街聚集,警方口頭警告無效後,共票控9人,包括案中兩名被告。裁判官梁嘉琪裁決時指,在呈堂片段中聽不到有人駡警察,警員的證供亦無提到實際駡警的內容,控方未能確立2人有共同目的;加上2人被警員截停時都身處行人路,分別站在一群被票控市民的左右兩邊,不能排除他們的辯解,在現場有不同目的。不過,梁嘉琪認為兩名被告當日身處的位置及行為,確有自招嫌疑,拒絕辯方訟費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