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政司長鄭若驊表示,立法會在星期四通過修訂選舉制度的條例草案,會繼續與其他政府部門緊密合作,做好籌備工作,確保未來三場選舉可以如期進行。

鄭若驊在網誌表示,有海外政客聲稱修例違背《基本法》所列明的普選目標,重申《基本法》第四十五條和第六十八條,規定循序漸進達至普選的目標依然不變。她又指,選舉委員會現時獲賦予兩項新職能,包括產生40名立法會議員和提名立法會候選人,都是選舉制度中的重要元素,形容選委會就如一艘船的壓艙物,確保社會整體利益受保障,讓一國兩制得以全面貫徹落實,相信完善選舉制度後,過去在立法會出現的亂象應該不會再發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