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公佈公8宗,違反《私隱條例》規定的資料保安事故,分別涉及政府部門、醫療服務機構、航空公司、旅行社等。大部分事故都涉及職員疏忽,以致客戶個人資料被不當披露、未獲准許的意外查閱、處理或使用。

其中一宗個案涉及運輸署,有職員投寄市民更改地址的信件時,未有跟從既定的摺信要求,以致其他人可透過信封上的透明窗口,看到當事人的身份證號碼、信件標題及個案編號。運輸署其後承認事件,公署介入後,運輸署提醒職員必須跟進既定程序處理信件,並就摺信要求及程序,制定圖案指引,以及調整列載個案編號的位置。

運輸署:推改善措施後未有接獲新異常情況

運輸署回覆查詢時表示,投訴涉及署方郵寄信件時,信封窗口顯示了與投訴人身份證號碼相同的個案編號,調查後發現是一名職員在摺信過程中疏忽引致。署方已即時跟進並採取改善措施,包括再三要求職員嚴格遵從既定程序處理信件,確保個人資料私隱;並就摺信要求和程序制定清晰圖示指引,定期安排抽查;相關信件範本亦已作適度修改,避免在信封窗口顯示任何個人資料;改善措施至今運作暢順,署方未有接獲新的異常情況。

私隱專員:大部分事故涉員工失誤

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認為,今次事故屬於個別事件,並非系統性問題,亦已採取一系列措施加強保障資料,高興看到部門完全配合公署的工作。

她又指,大部分事故涉及員工大意或工作習慣有失誤所致,而資料保安陷阱可能潛在每個工作步驟,呼籲機構加強員工對保障個人資料私隱的意識,以及培養良好的工作習慣,包括把保障個人資料私隱納入機構的核心價值、採取技術上的保安措施、制定清晰易明的工作指引,以及制定全面的資料外洩事故應變計劃等。

其餘的個案中,有醫療服務機構以網上表格收集市民個人資料時,意外把100多名登記人士的資料,向其他填表人士披露。由於機構未有對表格的「查看結果摘要」功能作出適當設定,令其他填表人士可透過相關功能,查看其他人的個人資料。機構知悉情況後,即時停用表格連結及移除表格,亦確保日後會正確設置有關功能。
 
另一宗個案,有旅行團領隊向團員分發團體電子機票,當中包括領隊及團員共30多人的英文姓名及出生日期。旅行社承認涉事領隊未有注意機票上有顯示乘客的出生日期,已通知旅行團團員自行銷毁有關團體電子機票。旅行社亦統一電子機票格式,只包含航班資料、團員姓名及電子機票號碼等。
 
亦有投訴指,登入航空公司會員帳戶系統時,被錯誤連結至另一會員的帳戶,並可查閱該會員帳戶內的個人資料。涉事的航空公司解釋,服務供應商使用錯誤指令碼,錯誤識別電郵地址中一些特殊符號為通用字符,導致錯誤連結至另一個電郵地址相似的帳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