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務處行動處處長洪克偉表示,留意到近期有警員將個人資料上載至社交網頁,引起社會關注,認為部分照片可能影響警隊專業正面形象。他認為警員必須自律,如有違規,可能受到紀律處分,警隊人事部已成立小組,諮詢工會意見,希望年底前訂立警員使用社交網頁的守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