梁振英認為自行拆除地下室後僭建已不存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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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2-11-26 21:18 最後更新時間 2012-11-26 21:18
行政長官梁振英,晚上再回應大宅僭建事件。他指,去年一知道宅內的地下室屬於僭建後,就立即拆除,認為在自己處理之後,僭建已經不存在,因此並無對外公佈,強調這是許多高官名人處理僭建的做法。他又指,當時是第一次處理僭建,工程較小,不知道要通知屋宇署。梁振英又強調,自己會嚴格遵守建築物條例,重申在確認何俊仁完成司法程序後,已即時發聲明交待詳情,並約屋宇署人員見面,並安排他們在下午視察大宅,未來兩至三日,會盡快解決未移除的僭建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