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年前七一遊行後,警方以涉嫌阻街罪,拘捕多名集結在干諾道中的示威者,及新唐人電視台的實習記者蔡珮雯。協助她的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說,今日向區域法院入紙,正式起訴警務處長曾偉雄,在不合理情況下作出非法拘捕及羈留,威脅記者的職業安全。他認為蔡珮雯當晚雖無記者證在身,但多張影片截圖都證明她只是採訪,並無參與示威,相信勝算機會很大,要求警務處賠償。
被拘捕的蔡珮雯指,當晚深夜表明身份後,仍被帶到警署,一直拘留至翌日中午,期間她與其他示威者一樣,須接受落口供、打手指模等程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