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方拘捕三十二人,涉嫌安排貸款時收取巨額介紹費。警方指,騙徒以電話推廣低息貸款,借貸人士會被帶到顧問公司簽合約,合約列明「不成功,不收費」,及介紹費為二十萬元。若事主不懂英文,顧問公司會出示英文合約,即使有中文合約,字體亦非常細。事主之後會被轉介到律師樓,簽署正式借貸合約。假設事主借款三十萬元,律師樓會當場出示兩張分別二十萬及十萬元的現金支票,職員並押解事主到銀行,兌換二十萬元的支票後即時沒收作顧問費,事主實際收取十萬元,但實際年息高達三百二十六厘。事主若拒絕支付顧問費,會收到恐嚇電話。

警方指,借貸公司透過有關係的顧問公司,避開法例要求,即使觸犯法例,大多數是顧問公司被起訴,而大部份涉案顧問公司是空殼公司。警方形容,有關犯案手法是新趨勢,未來會加強打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