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管局鑑於本港未有合適的受贈者,酌情批准將一個遺體肝臟,移送台灣移植給一名病人,發言人說,東區醫院一名腦幹死亡病人的家屬昨晚願意捐出病人肝臟,局方跟進檢視肝臟移植輪候名冊後,確定沒有合適的受贈病人,瑪麗醫院肝臟移植團隊隨後與高雄長庚醫院探討,在得到病人家屬同意,及諮詢食物及衞生局與衞生署後,傍晚在機場將肝臟移交台灣移植團隊。
醫管局說,今次批准是基於特別考慮的單一個案。局方仍需繼續研究設立移送捐贈器官到境外的正式機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