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商交所主席張震遠,涉嫌欺詐和串謀詐騙被捕,案件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。前商交所財務總監蔡達英也被控以一項串謀詐騙。控罪指,一二年五月至一三年五月期間,張震遠及蔡達英串謀詐騙證監會,包括不誠實地向證監會隱瞞有關商交所財務狀況的重要資料,使提交證監會的商交所報告,包含虛假或具誤導性財務狀況,令證監會沒有撤回商交所的自動化交易服務牌照。
至於張震遠被控的一項欺詐罪,控罪指,張震遠在一三年四月,向他人虛假地表示,他當時全資擁有的新效控股有限公司,整體持股並無作為抵押品,意圖詐騙一間財務公司,交出總額三千萬元的款項,令新效控股獲利,或令相關財務公司,蒙受不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