退休警司朱經緯一四年佔領行動期間,在旺角以警棍毆打途人鄭仲恆,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成立,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,被判入獄三個月,獲准以五萬元保釋,等候上訴。

前保安局長、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表示,對判刑感難過,又指法官量刑以四個月為起點,考慮四十多封求情信,減刑一個月,是符合案情及過往判例,認為裁決合理。三個警察工會對裁決表示失望,其中警務督察協會副主席曾昭顯指,見到同事因執法工作被起訴及受罰,感痛心。他形容事件是悲劇,支持朱經緯上訴,強調今次只是個別個案,不會動搖警隊對司法制度的尊重,但認為對前線人員執法會造成影響。警察隊員佐級協會表示,會全力協助朱經緯跟進案件,又相信案件結果對前線警務人員執法必定造成極大影響,嚴重打擊士氣,協會會向管理層反映有關合法使用武力的疑慮,希望減輕對執法的不良影響。警司協會亦表明支持朱經緯循法律途徑繼續申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