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安局長李家超第三度延長,香港民族黨書面申述期限至今個月14日。

李家超根據警方引用社團條例的建議,在7月中提出取締民族黨,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以保安局只給予21天作回覆太短為由,要求延長申述時限至10月初。李家超批准將申述期延長49天,至今個月4日或之前,其後再延長一個星期至今個月11日,保安局表示,李家超早前收到民族黨發言人代表律師的信件,要求延長書面申述期限,考慮後決定將申述期延長多3日。